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健康促進整合系統便民服務專區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健康促進整合系統便民服務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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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介紹

整合性篩檢

為落實疾病防治,早期發現、早期預防與治療之效,本市推動整合性預防保健社區篩檢服務,結合成人預防保健及四項癌症篩檢服務,建立衛生單位與社區醫院、基層里間之預防醫療合作模式,另各醫療單位依整合性預防保健社區篩檢資料,提供代謝症候群高風險個案衛教及其家屬健康促進宣導,營造健康生活型態,以遠離心血管疾病及相關慢性病的威脅。

整合性預防保健服務內容如下:


  1. 成人預防保健服務
    • (1) 補助對象及次數:
      30-39歲民眾,每5年補助1次、40-64歲民眾,每3年補助1次;
      年滿65歲以上民眾、55歲以上原住民及35歲以上小兒麻痺個案,每年補助1次。
    • (2) 補助項目:
      • a.身體檢查:一般理學檢查、身高、體重、血壓、身體質量指數、腰圍。
      • b.實驗室檢查:血液生化檢查及尿液蛋白質檢查。
      • c.健康諮詢:戒菸、節酒、戒檳榔、規律運動、維持正常體重、健康飲食、事故傷害預防、口腔保健、慢性疾病風險評估、腎病識能衛教指導。
      • d.B、C肝炎篩檢:民國75年以前出生至79歲者,終身補助1次B、C型肝炎檢查。
  2. 大腸癌篩檢:45歲至74歲及40歲至44歲且其父母、兄弟姊妹、子女曾患有大腸癌者每2年1次。
  3. 口腔癌篩檢:30歲以上嚼檳榔(含已戒檳榔)或吸菸者、18-29歲嚼檳榔(含已戒檳榔)原住民,每2年補助1次。
  4. 乳癌篩檢: 40-74歲女性,每2年補助1次。
  5. 子宮頸癌篩檢:
    (1)25-29歲女性每3年補助1次、30歲以上女性每年補助1次子宮頸抹片檢查。
    (2)35歲、45歲、65歲女性當年補助1次人類乳突病毒(HPV)檢測服務。

民眾可持健保卡及身分證,前往本市全民健康保險特約成人預防保健醫事服務機構或所在地衛生所檢查。提醒您,早期發現、早期治療,身體健康從預防保健開始。

癌症篩檢

每年有超過10,000人死於乳癌、子宮頸癌、大腸癌與口腔癌,同時惡性腫瘤自民國71年起,持續蟬連我國十大死因之首。我們透過四項癌症篩檢檢查,可以早期發現癌症或其癌前病變,經治療,除可降低死亡率外,還可以阻斷癌前病變進展為癌症!!目前政府補助四大癌症篩檢之政策與範圍如下,邀請各位市民朋友共同守護自身健康喔。

  1. 大腸癌篩檢:
    • 45歲至74歲及40歲至44歲且其父母、兄弟姊妹、子女曾患有大腸癌者每2年1次。
  2. 口腔癌篩檢:
    • 30歲以上嚼檳榔(含已戒檳榔)或吸菸者、18-29歲嚼檳榔(含已戒檳榔)原住民,每2年補助1次。
  3. 乳癌篩檢:
    • 40-74歲女性,每2年補助1次。
  4. 子宮頸癌篩檢:
    • (1) 25-29歲女性每3年補助1次、30歲以上女性每年補助1次子宮頸抹片檢查。
    • (2) 35歲、45歲、65歲女性當年補助1次人類乳突病毒(HPV)檢測服務。

篩檢只是初步判斷,若篩檢結果異常或有不舒服症狀,還是要進一步到醫院確認健康問題喔!

把握健康生活原則,遠離癌症,預防勝於治療唷。